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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1、2#楼认筹优惠政策

房天下房天下  2015-12-30 09:42

[摘要] 2015年12月22日起,鸿申翡翠城开始认筹。交3万抵40000,交5万抵70000!

2015年12月22日起,鸿申翡翠城开始认筹。交3万抵40000,交5万抵70000!

一.认筹时间:2015年12月22日

二.认筹地点:鸿申翡翠城销售中心

三.认筹物业: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1.2#楼

四.认筹优惠:

1.交3万抵40000元、交五万抵70000元

2.开盘定后天成功认购并在规定时间内缴交首付款,签订购房合同即可享受多重优惠权益(具体优惠详见开盘认购协议书)

五.终解除权归贵州鸿申置业有限公司所有。

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须知

一、认筹时间:2015年12月22日

二、本次认筹物业范围:项目一期1、2#楼

三、认筹期间,一份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仅对应一套房源;

四、认筹期间每份认筹协议诚意金为人民币30000/50000元,并同时签订“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”,开盘当天成功选房后,并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可享受相应优惠权益;

五、认筹后为成功选房的客户,在开盘后20个工作日后不计息退还认筹诚意金;

六、认筹成功所享优惠均从总房款中抵扣,所享优惠均不以现金形式体现;

七、注意事项

1.认筹客户需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有效通讯地址及电话。

2.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一式三份,甲方执两份、乙方执一份。

3.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一旦签订,将被视为同意认筹协议的约定,享受并承担本认筹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。

4.请妥善保管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与诚意金收据原件,不得涂改。

5.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出让给他人。

6.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遗失或失窃,本公司不予重新补办;遗失或失窃的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须书面证明作废,由开发商核对确认,方可凭诚意金收据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继续享受本认筹协议所有优惠。

7.持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的客户不得利用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提供的优惠活动进行任何商业活动。

8.客户在收到解出通知后立即交还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,同时办理退诚意金的手续。

9.本《鸿申翡翠城一期项目认筹协议书》复印无效。

10.如认筹客户开盘当天未选中满意之房源,可在开盘后20个工作日后到鸿申翡翠城销售中心办理退款手续,全额无息退还诚意金;乙方未等到开盘当天退款申请,甲方于开盘后2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本金。

房天下免费电话:400-890-0000转8267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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